据《每日经济新闻》报道,经济型轿车的界定标准(征求意见稿)已于日前下发到各汽车企业,与仅以排量区分的传统标准不同,新标准还对各类经济型轿车的体积有了全新规定。 根据新的标准,经济型轿车分为3类:第1类是,排量不得超过1049ml,长/宽/高分别不得超过3650/1520/2000mm;第2类是,排量不得超过1349mL,长/宽/高分别不得超过3850/1590/2000mm;第3类是,排量不得超过1549ml,长/宽/高不超过4070/1660/2000mm。同时,新标准还规定了百公里油耗须符合“GB19578-2000《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》”中规定的相当于当前执行限值标准的下一阶段限值。 对此,业内人士认为,这是汽车消费税改革推出的前奏。新消费税的征收标准将由以前的3个档次提高到7个档次,而新的标准从一定意义上也为企业推出新车型指明了方向。 编者按: 我国目前的汽车消费税分为3个档次。根据不同车种排气量的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,其中微型轿车(汽缸容量小于1000毫升)税率为3%;普通轿车(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毫升、小于2200毫升)税率为5%;高级轿车(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00毫升)税率为8%;轻型越野车(汽缸容量小于2400毫升)税率为5%,对不同排量按不同税率征收。 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制订新的汽车消费税征税办法和税率,而新办法的“核心”是降低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,提高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。 但事实上,消费税对小排量车的价格影响很小。以奥拓为例,假定出厂价是3.5万元,则按以前3%的消费税率计算,消费税仅有1050,额度很小。 |